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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其它宗教

Christianity and Other Religions 基督教与其它宗教 

基督教信仰承认耶稣基督是人神间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参约十四6徒四12)。传统上,这个认信指出在基督教之外,人不可能获得任何使人得救的神的知识(Knowledge of God690,Knowledge of God),不管是印度教(Hinduism566,Hinduism and Christianity)或佛教(Buddhism238,Buddhism and Christianity)都一样〔犹太教(Judaism665,Judaism and Christianity)要另外处理;从某一程度言,回教(Islam647,Islam and Christianity)因为颇多是借助于犹太教和基督教,因此也是一样〕。近代力主基督教信仰与其它信仰要严格分别出来的,是克雷玛(Kraemer697,Kraemer, Hendrik)。

这种否认别宗教有启示(Revelation1018,Revelation)及救恩(Salvation1039,Salvation)的观点,在近年经历了极大的修改,甚至是完全被放弃了;部分原因固然是近几十年教会内部自由神学鼓吹的平等主义,以及近代人对普世和谐共处的要求,甚至是鉴于过去宗教间的纠纷,希望能透过宗教对话而找出一种世界性的单一宗教。

我们可以从天主教教义的发展看出这种改变。天主教本身就具有一种兼容并蓄的特性。十四世纪初,教宗鲍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在《一圣教谕》(Unam sanctam, 1302)宣告︰「教会之外无救恩」(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这是秉承自教父的思想。到了梵二会议〔Vatican II, 1962~5;参梵谛冈会议(Vatican Councils1205,Vatican Councils)〕却宣告,「凡是非因己错而不认识基督及祂的救恩,却诚实地寻求神,为圣恩所感,又按良心的指引而努力行祂的旨意之人」,均可得着永远的救赎〔Dogmatic Constitution on the Church(Lumen Gentium)2:16;另参 Declaration on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Church to Non-Christian Religions〕。他们认为神的照管(Providence967,Providence)和拯救都是普世的,因此「梵二」便宣告别的宗教视之为真实和圣洁的,「均是能光照人的真理之光」。

「梵二」之后,天主教神学家对其他宗教有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我们不要称其它宗教为「非基督教」(non-Christian),他们只是「基督教前期」(pre-Christian),他们至终只会在基督内才能完全达到其目标;凡是在超自然恩典的感召下作出信与爱之人生抉择者,均表明他们是暗地里接受教会,这等宗教可说是通往「普通」救恩之道(教会却是「特殊」救恩之道),是为非基督徒预备的〔参J. Neuner, ed., Christian Revelation and World Religions, London, 1967,内有龑汉斯(Ku/ng698,K●ung, Hans 龑汉斯)及其它人的文章;另参E. D. Piryns, 'Current Roman Catholic Views of Other Religions', Missionalia 13, 1985, pp. 55~62〕。

这些对其他宗教的重估,在基督教内也可以看得到,尤其是在「普通启示」(参启示1018,Revelation 启示),和「普通恩典」(参恩典,Grace519,Grace)等条目下。按圣经说,神借着创造的秩序、护理,以及人性的结构等(罗一19~20,二14~15,十四17;徒十七26~28),不断向所有人类启示祂自己。人是按着神的形像(Image of God609,Image of God)造的,因此他与创造者有一种深切的关系;这种「神的意识」(sensus divinitatis)不是救恩的知识,因为凡他们认识的,都把它变成反叛神的偶像(罗一21~28)。但就是在败坏的人性中,仍存着一种不能抹煞的「宗教种子」(semen religionis),因此非基督教宗教均见证神向普世人传递的自我启示,和普世人否认神的自我启示。约翰.巴文克(J. H. Bavinck192,Bavinck, Herman)说得好︰「在人接触到〔基督教〕之前,神与人均有很密切的关系……就算是信奉其它宗教的人士,在他们心坎的深处都意识到,他们与神在玩游戏,他们一直忙于逃避祂」。人堕落后的分裂本性,就是在宗教事务上也显明出来,「他同时在寻找创造他的神,和逃避审判他的神」。

一些福音派人士认为,因着基督的中保工作,也本乎神特别的恩典,救恩是可以惠及其它宗教的。举例说,安德生(J. N. D. Anderson)就以使徒行传十七27及(较勉强的)十34~35为根据,说人就是不认识基督,也可以「有神赐的罪恶感或需要,进而否定自我,来到神的恩慈下」。假如我们接受这种释经,那么这种渴慕真神的感情,与其它宗教就不能完全分割的了,不管这是因为圣灵特别的工作,或是道(Logos734,Logos)的光照(约一9),都是一样。另有些人则本于马太福音十一21~23,指出这种认识神的方法,是一种「中间知识」,意思是︰假如有人把福音传给他们,他们就会作出这样的反应。

早期教父认为根据希腊哲学所认识的道(即未成肉身前的道),显出它们对神、对世界,及对灵魂均有真确的认识,它们对预备人心接受耶稣,有正面的作用(参护教士,Apologists149,Apologists);他们的解释与今天人对其他宗教的解释,是颇为接近的。不过教父一直相信,单靠哲学的求问,只会使人误解真理;今天一个佛教徒或印度教徒若对神有一种真实的渴慕,我们完全不能证明这是否由他们的宗教赋与的。道的「光照」最好是放在一般启示来了解,是属于创造秩序的一部分(参约一3~15);约翰福音的引言强调的,正是一个一次又永远的成就,是属于历史的道而成为肉身,因此也断然否认基督或救恩会存于其它宗教。圣经完全没有提到基督会存于其它宗教内,因此我们最多只能说,基督是隐藏于其它宗教内。

不过,其它宗教对神的追寻,与「耶稣基督内」完全又终极的神的知识之间,确是有一种连续性和间断性在内。其它宗教不管是最低级的或是最高超的,我们总可以发现一种双向的轨迹︰神向所有人启示祂自己,和人喜欢荒谬,不爱真理的表现。我们只要不失这个圣经原则,基督教神学家无论怎样解释其它宗教与救恩的关系,也许都不会错到什么地步。保罗对雅典人讲话的时候,就充分表现出这个原则来。无论神怎样在普世遍施恩典和照顾(徒十七24~28),雅典人硬是不肯认识这位真神,他们无数的偶像正说明不认识祂(十七16、22~23;29~30),他们事实上也知道自己不认识神(十七23)。保罗的信息正是针对他们这种无知而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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