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神学
Rabbinic Theology 拉比神学
我们对拉比神学的认识,主要来源有米示拏(Mishnah, 是犹太人讨论律法的遗传集,大部分为主后70~200年间拉比的言论),巴勒斯坦与巴比伦的他勒目(Talmud,是犹太人接受之古代律法及遗传之法典),米大示(Midrashim,犹太人的旧约注释,特重道德教训),和他尔根(Targum,旧约亚兰文注释)。不过上述各书都不是系统地把拉比神学写出来,连分段论述的米示拏和他勒目也不是。
神的统一和祂怜悯与公义的属性,是普遍得到肯定的〔怜悯与公义,分别与神的名字雅巍(Yahweh)和伊罗兴(Elohim)有关联〕,至于其他教义就有不同的解释,在米示拏、他勒目和米大示,不同的意见无法得到统一。一般来说,神圣属性像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知,是大家都承认的──第一个是以s%ek[|^na^,光芒,神荣耀的显现来代表(「无处不见s%ek[|na^,米大示论出二9),而后二者是以相信人之自由来作平衡(「一切均已预见,但仍赐下选择的自由」,米示拏,Aboth iii. 16)。个人的敬虔或不敬虔决定人能否经历s%ek[|na^。
To^ra^(律法)是以色列才拥有的特权,把她从列国分别出来。按一种看法,犹太人对律法顺服的程度,就决定了弥赛亚降临的准确时间;另有些人则认为那时间是神早就定下的,不管犹太人是否顺服。大多数拉比相信弥赛亚基本上是一个人,这种信念部分是本于希伯来圣经,而部分的原因,则是为了与基督徒相信的弥赛亚分别出来。弥赛亚最主要的功能,是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外国的压迫,并把他们提升到列国之上(参Targum Is. 53:8)。
拉比认为人会倾向罪恶,完全是出生的时候(有说是出生之前)受了玷污。不过对犹太人来说,他们有一种「良善倾向」与之对抗,那就是十三岁男童接受成人礼(bar mitzvah),开始进入犹太宗教群体,并要遵守律法的时候便发挥功效。
说到赎罪的问题,只要人一悔改,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停止或延迟刑罚的执行(Mishnah Yoma, viii. 8)。研习律法和恒久祷告是信徒最重要的操练,特别是在一个连居于圣地却没有圣殿及祭祀的时代。此等活动是善工,能使人在最后审判得免神怒,且蒙悦纳。再者,人亦可因一个比他更义之人而承受他的余荫;而在整个以色列国来说,列祖的功德可以作为他们的先行恩惠,因此可以福荫后代。地上亦有乐园,那是为居于以色列地,又在审判日蒙神恩典之人所预备的。至于那些不能蒙恩的人,革赫拿(Gehenna493,Gehenna)就是他们要去的地方。不过这个近似基督教地狱之所,能反映出犹太教人性的一面,他们倾向规限人在里面受刑罚的时间,一般来说是十二个月。
(参考资料:《当代神学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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