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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媒介

 中保,媒介(MEDIATOR)

  这名词在圣经中并不常见(加三19-20;提前二5来八6,九15,十二24;LXX 中的伯九33),但是调解以至人以中保的身份调解的观念,则贯穿于圣经之中。中保的作用就是斡旋两方之间,以促成双方自己不能达至的关系。需要中保协助的情况,往往是疏离和有隔膜的情况,而中保的功能就是促使双方复和。约押在人际关系中担当大卫和押沙龙之间的中保角色(撒下十四1-23)。约伯论到自己与神的关系时,也表达这需要,说:“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伯九33)。

Ⅰ 旧约圣经
  旧约里,在神跟祂的百姓按立约关系所建立的体系中,先知和祭司最特出地履行了中保之责。先知是神的传言人;他在人间为神作事(参:申十八18-22)。祭司则在神的面前作人的代表(出廿八1利九7,十六6;民十六40;代下廿六18;来五1-4;参:伯四十二8)。然而,在旧约里,摩西乃是所有神所用的仆人中最美的中保(参:出卅二30-32;民十二6-8;加三19;来三2-5)。他是旧约的中保,因为西乃之约是透过他颁布和确立的(参:出十九3-8,廿四3-8;徒七37-39)。耶稣作为新约的中保,也是与摩西互为比较和对比的。

Ⅱ 基督为中保

  最配称为“中保”的乃是基督。纵使在旧约制度中执行中保职责的人,他们被委任也不过因为所服务的制度是将来的影儿,那真正的实体要在基督里成全(参:约一17;来七27-28,九23-24,十1)。耶稣是新约的中保(来九15,十二24)。这乃是更美的约(来八6),因为它能使圣*约制度所蕴含的恩典完全体现出来。基督是神和人中间唯一的中保(提前二5)。我们若把这特权加予任何其他人士,就等于破坏那属乎基督的独有殊荣,同时也否定经文中清楚的声明。

  虽然“中保”之衔并不常用,但圣经中却有许多经文论及基督的中保工作。

a. 道成肉身前作中保

  基督既为永恒和先存的儿子,祂就是创造天地之时的中保(约一3、10;西一16;来一2)。祂在创造时期的这种工作,与祂在救赎时期的中保职任互相关连,因为在前者所显明的全能,和祂成为创造者的特权,都是施行救赎时所不能或缺的。然而,我们是在祂的救赎工作中才见到祂如何全面地作中保。在整个救赎过程中,从开始到完成,祂的中保作用不断发挥功效。

  神的拣选是救恩的最终源头,而这拣选也不是在基督以外发生的。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就已在基督里作了拣选(弗一4),并且预定选民要效法主的模样(罗八29)。

b. 在救恩和救赎中作中保

  基督的中保工作是在一次而永远成全的救恩和救赎中特别显明的(参:约三17;徒十五11,廿28;罗三24-25,五10-11,七4;林后五18;弗一7;西一20;约壹四9)。重点是基督的死和祂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因为救赎之功是藉此得以完成的。在圣经中,基督的死表明耶稣极为主动地顺服父神的吩咐,并成就了祂的使命(参:约十17-18;腓二8)。主耶稣藉洒下祂的血充任中保,使祂的死产生拯救之效。祂所成就的救恩既被视为复和之道与挽回祭,中保的作用在此就最清楚不过了。既说复和,便先假定了神人之间的隔阂;而复和就指这隔阂得以除去,结果是能够与神相和(参:罗五1;弗二12-17)。“挽回”则针对神的忿怒;主耶稣既作了挽回祭,便叫神向我们回心转意、生发慈悲(参:约壹二2)。

c. 继续不断作中保

  基督的中保工作并不限于祂已成全的救赎,祂的中保行动是永不中止的。我们能够分享救恩的果实,全赖基督不断介入作中保。我们是藉着祂才能来到神面前,进入神的恩典中;祂引领我们去到父神面前(约十四6;罗五2;弗二18)。恩典也藉着义作王,使我们因基督得永生;并且恩典和平安也会不断加增,以致我们得享基督的丰盛(参:罗一5,五21;林后一5;腓一11)。信徒特有的灵修操练,必须透过基督献呈;感恩和祷告的操练是靠基督所赐的恩典,并且藉着基督献给神(参:约十四14;罗一8,七25;西三17;来十三15)。信徒的敬拜与事奉蒙神悦纳,是基于基督作为中保的美德和功效,若非藉祂献上,就没有什么能成为灵祭(彼前二5)。甚至是劝勉别人尽责,也必须藉着基督和奉祂的名,才可以衍生出最郑重的道德约束力(罗十五30;林后十1;参:罗十二1)。

  基督在神右边的属天事奉,特别能彰显祂不断作中保的身份。这事奉尤涉及祂身为祭司和君王的职任。祂是永远常存的祭司(来七21-24),祂一项重要的祭司工作是为神子民的一切需要向天父代求。耶稣是以具人性之身体被高举;常祂降卑为人时,祂也曾凡事受过磨炼和试探,饱经锻炼,故此祂如今在天上仍能够与信徒感同身受,也能满足信徒在属灵争战中的每一种迫切需要(来二17-18,四15)。各样恩典都流经基督代求的管道而赐下(罗八34;来七25;参:约壹二1),直到祂所成就的救恩在信徒身上结出果实,就是肖似祂的形像。然而,我们断不可认为基督的祭司职任只限于代求,祂是神家中的大祭司(来三1-6),这职事包含很多别的责任。身为君王,基督远超过一切执政和掌权的(弗一20-23),祂还要统治下去,直到所有仇敌都被征服为止(林前十五25)。这就是基督作为中保的统治权,包揽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太廿八18;约三35,五26-27;徒二36;腓二9-11)。

  在末世的时候,基督的中保职任将最终彰显和辨明出来;祂将成就复活和审判。所有已死的人,无论是行善的或作恶的,都因听见祂的召唤而复活(约五28-29)。在祂里面,义人要复活变成不死和不朽坏的(林前十五22、52-54;帖前四16),并与祂同得荣耀(罗八17;参:约十一25;罗十四9)。最后的审判也将由祂执行(太廿五31-46;约五27;徒十七31)。

d. 总结

  从神在永恒计划中所作的拣选,直到救恩的最后成全,基督的中保职任在救赎的每一阶段都履行出来。无论降卑或升高,祂都是中保。因此,祂的中保工作是多样化的,并不能单用一个观念或功用来阐释。祂的中保职任就好像祂的自身、职分和工作一样,是多方面的。正如祂所履行的职事、任务是多元化的,祂作为中保时与人所建立的关系,也是多元化的;同样,在救赎的范畴里,祂与父神和圣灵的关系,也同样多元化。我们必须了解这种多元性,才能对祂产生信心和崇敬。祂是神、人之间唯一的中保,享有无与伦比的荣耀,这是祂的特权,是不容我们丝毫给予其他对象的。

  书目:J.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2. 12; G. Stevenson, Treatise on the Offices of Christ, 1845; R. I. Wilberforce, The Doctrine of the Incarnat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1875,页166-211; P.G. Medd, The One Mediator, 1884; W. Symington, On the Atonement and Intercession of Christ, Part 2, 1839; W. L. Alexander, A System of Biblical Theology, 1888, 1,页425, 2,页212; J. S. Candlish, The Christian Salvation, 1899,页1-12; E. Brunnerb, The Mediator, 1934; H. B. Swete, The Ascended Christ, 1916,页87-100; V. Taylor, The Names of Jesus, 1954, 页110-3; A. Oepke, TDNT 4,页598-624; J. Guhrt, O. Becker, NIDNTT 1, 页365-76。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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