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斐,俄斐
阿斐,俄斐(OPHIR)(来:~o^p{ir,创十29;~o^p{i^r,王上十11)
1. 约坍的儿子阿斐,出现于闪的谱系上(创十29 = 代上一23)。回教时期以前的铭刻记载有关这族的资料(G. Ryckmans, Les noms propres sud-se*mitiques, 1934, 页298、339-40)按创十29的描述,他们所住的地方位于也门的萨巴(Saba)与霍威莱(H]awilah,即 H]awla{n)之间。回教传统认为约坍就是卡坦(Qah]ta{n)──以实玛利之子和“亚拉伯人之父”。
2. 犹大从俄斐输入精金(代下八18;伯廿二24,廿八16;诗四十五9;赛十三12),有时候更是大量进口(代上廿九4),连同珍贵的乌木(檀香木?)(王上十11)、银、象牙、猿猴、孔雀(王上十22)及宝石(代下九10)一并输入。所罗门的舰队是从亚喀巴湾的以旬迦别出发,驶往俄斐的(王上九28)。所使用的是“他施的船”──也许是一般用来运送矿沙的*船只(王上廿二48)。这等航程需时“三年”:可能是一整年再加上另外两年的部分时间。俄斐以黄金为主要出产,这方面的贸易相当著名,以致俄斐一名差不多等同于黄金(伯廿二24)。在赛十三12,与俄斐(~o^p{ir)相比的是 ~o^qir ──“我会使……变为珍贵”(HUCA 12-13, 1937-8,页61)〔译注:在希伯来文圣经,~o^qir 是此节的第一个字,~o^p{ir (俄斐)是最后一个字〕。俄斐的黄金贸易得到考古学上的证实:1946年,在特拉维夫(Tel Aviv)东北的奎西利废丘(Tell Qasileh)发现了一块陶片,上面刻着 zhb ~p{r lbyt h]rn s%,意即“从俄斐来的金,给伯和仑三十舍客勒”(JNES 10, 1951,页265-7)。
对于俄斐的实际地点,有不同的说法:
a. 亚拉伯南部,见上文1。诺思(R. North)认为 (S%) o{pha (i) r (a) (= 俄斐)就是也门的巴瓦音(Parvaim)(= 法哇 [Farwa]),是示巴黄金的出产地(参:诗七十二15;赛六十6)。
b. 亚拉伯东南部:阿曼(Oman)。这地区离以旬迦别不远,故此那三年的航程应该包括在炎夏时入坞歇暑的日子,并且一些在亚拉伯南部不易找到的商品(如:猿猴),是从更远的地方运往俄斐转口。
c. 非洲东岸:索马里兰(Somaliland),即埃及的贫特(Punt);出产乳香、没药等物品,切合圣经对俄斐的形容(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1953,页133-5、212; van Beek, JAOS 78, 1958,页146)。
d. 苏帕拉(厄帕拉)([S]upa{ra),印度孟买以北七十五公里。约瑟夫(Josephus, Ant. 8. 164),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通俗拉丁文圣经)译本(伯廿八16)都把俄斐当作印度。这解释亦有一定的理由:上述所有货品在古印度都很普遍,我们也晓得从主前二千年期开始,波斯湾与印度之间维持频密的水上贸易。
e. 其他较令人怀疑的提议包括亚皮尔(Apir)、俾路支(Baluchistan)(很可能是古时的梅路哈 [Meluhha],参 BSOAS 35, 1973,页554-87),和南罗德西亚的津巴布韦(Zimbabwe)。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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