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波斯)
总督(波斯)(SATRAP)
(来:~@h]as%darpa{n;亚兰文:~@h]as%adrpa{n;亚甲文:ah\s%ad(a)-rapannu;源自古波斯文的 h\s%at[apa{van,意即 “王国的保护者”,原本是*玛代文的 khshathrapa{)
这词指波斯统治时期各省的首长(拉八36;斯三12;但三2,六1,等等)。在古代近东一带,自从主前三千年期起已有行省制度(如:在*吾珥,以及在*亚述及*巴比伦治下的情况),而波斯人也沿用了这个制度。大概在*大利乌一世治下,波斯国分为二十个总督辖区,各区再分为较小的单位(Herodotus 3. 89-95)。叙利-巴勒斯坦是“河西”总督管辖的一部分(尼三7)。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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