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王
分封王(TETRARCH)
这称号(腊:tetraarche{s,缩写为 tetrarche{s)在古希腊文中用来指称管治某一地区的四分之一的统治者,特别用于帖撒里(Thessaly)四区的统治者。罗马人以这个称号来称呼任何统治东方省份的某部分者。当大希律(他获罗马人准许在巴勒斯坦称王)于主前第四世纪去世后,他的三个儿子为他的遗嘱争吵,遂向该撒亚古士督上诉,结果领土给划分成下列三份:亚基老被指派为犹大、撒玛利亚和以土买的*藩王;安提帕成为加利利和比利亚的分封王;而腓力则成为加利利海东北地区巴坦尼亚(Batanea)、特拉可尼(Trachonitis)、以土利亚(Ituraea)、高拉尼提斯(Gaulanitis)和欧任尼提斯(Auranitis)的分封王。在新约,这个名词只用于希律安提帕(太十四1;路三19,九7;徒十三1),但在路三1中它的同词源动词亦用于*安提帕、*腓力和亚比利尼的分封王*吕撒聂。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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