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和烈酒
酒类和烈酒(WINE AND STRONG DRINK)
Ⅰ 旧约中
在旧约相当多的同义词中,最常见的是 yayin (通常翻译为“酒”和 s%e{k[a{r (通常翻译为“烈酒”)。圣经常常一并提及它们,不论作者是要作出推荐,指出酒的可取之处,或是提出警告,指出喝酒的危险,都会用上这两个词语。第三个字是 ti^ro^s%,有时候翻译为“新酒”或“甜酒”;学者经常认为这是指一种未经发酵因而不会使人喝醉的酒;但是,何四11的倒子以及他勒目(Talmud 〔关于古代律法及遗传的犹太法典〕)的用法,都清楚显示它与前二者一样,可以有贬义。再者,虽有把葡萄挤在杯里,大概立刻饮用的事例(创四十11),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果汁从不称为“酒”。
“新酒”一词不是指未经发酵的酒,因为发酵过程实在很快开始,而距收成多个月后人已无法找到尚未发酵的酒(徒二13)。新酒大概指未经压榨已挤出的葡萄汁液所制成的酒。这种酒特别容易令人喝醡,以致〔五旬节时〕人目睹〔使徒〕看似喝醉的状态,就立刻想到这个可能的解释。犹太民族在宗教节期的庆祝上历来保守,他们在今日的巴勒斯坦习用经过发酵的酒,显示这是古代以色列人的惯例。因此我们可以说,圣经在使用几个同义词时,并无一致地区别它们。
在土壤和气候特别适宜种植葡萄的地方,我们自然发现人经常把酒和谷物相提并论,代表食物充裕的供应,以及上天对人生美好的礼物。因此,它们是应许赐福的标志(创廿七28),当人把它们奉献在祭坛上作为祭品时,亦蒙神悦纳(出廿九40)。然而,为了自律的缘故,人在一些情况下必须戒酒,例如:人在履行祭司职事时(利十9),*拿细耳人在许愿期间(民六3),都要戒酒。*利甲人的禁酒是另一回事:他们是为了维持游牧的生活方式而一生居住帐棚;他们戒酒也不是因酗酒的危险,而是因为酒与栽种葡萄园、撒种、盖房子有关(耶卅五7)。然而,我们有证据显示,即使对那些接受农耕生活方式的人,烈酒所构成的危险也是明显不过的。箴言书里有清楚明确的警告;以赛亚时代更有祭司陷于这网罗中。
酒的使用和滥用,益处和害处,在神面前既蒙悦纳也被厌恶──这正反两方面贯穿着整本旧约:酒能取悦人心(诗一○四15),却也能使人生发错误意念(赛廿八7);酒连于喜庆场合(传十19),却也可连上忿怒(赛五11);酒能揭露挪亚的羞耻(创九21),却也被麦基洗德用来尊崇亚伯拉罕(创十四18)。
在隐喻的用法上,我们也可以看见酒的相同特性。酒代表神亲自的预备(箴九5),以及神对凡愿意接受者所赐予的一切(赛五十五1);不过,酒也可以代表巴比伦强势那使人醉且导致沦亡的影响力(耶五十一7)。
Ⅱ 新约中
新约常用的希腊字是 oinos (参:来:yayin)。只出现一次的有 sikera,指“浓酒”(路一15),是一个来自闪族语言的借用字(参:来:s%e{k[a{r);另外,gleukos (“新酒”,徒二13)也出现一次。后者的字面意思是“甜酒”;该年度的葡萄酒尚未酿好,但他们有方法保持酒的甜度整年不变。
新约提到酒之处比旧约少得多,但酒的好坏两方面仍同样明显,而上述在旧约出现的特性,在新约也有相似的描述。施洗约翰肩负特别的使命,因而需要戒酒(路一15);但这并不表示酒本身是邪恶的,因为耶稣不仅出席加利利的迦拿婚筵,而且当酒喝完时,祂更出奇地变出大量的酒作为补充。后来祂乐于跟税吏和众人一起吃喝,以致别人指责祂是贪食好酒的人。按犹太人的习惯,犯人在钉十字架时获赐喝〔带来麻醉作用的〕酒(可十五23),耶稣之拒绝喝这种酒不是因祂反对酒本身,乃是因祂定意神智清醒地面对死亡。后来祂所接受的酒(醋),只是田间工人和低阶士兵日常的饮料。
耶稣不止一次用酒来说明祂的教训。可二22反映了当时一种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的习惯,同时强调其他装新酒的方法是不可行的。不同的释经学者对这比喻有不同的解释:新酒明显是指基督的新教训那充满活力和能力的运作,但那破烂的皮袋既可指一些传统的模式,也可指整个犹太教的系统,或是世人的心思;这一切都需要改造,以顺应已临的新时代所带来的挑战。很可惜,法利赛人不愿意面对新时代所牵涉的改变,只是顽固地默守他们赖以维生的那套传统(路五39)。
在新约中,“酒”这字用作隐喻时也有好、坏两种含义。后者在启示录出现数次,经文描写地上居民喝醉了巴比伦淫乱的酒(启十七2),而她则喝醉了他们的血(启十七6)。另一方面,保罗劝勉他的读者要被圣灵充满(弗五18),而不是喝醉酒。当然,这两种情况有相似之处,而保罗有鉴于此才这样说话。无疑在五旬节,很多人认为圣灵〔充满〕的表现只不过是人喝了烈酒的结果。这种解释很久以前已经存在:当哈拿在以利面前,只动嘴唇,不出声音地祈祷时,以利就误以为她喝醉了酒,且为此责备她,却疏于责备自己两个恣意吃喝的儿子(撒上一14)。
保罗建议提摩太稍微喝点酒,因为酒有治病的用途(提前五23;参: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中,酒是涂在伤口上);但是,教牧书信承认喝酒过多的危险,又具体地发出警告说,在信徒群体中,不论男女,凡担任职事或在任何方面作领袖的信徒,都要小心避免这过错,因醉酒或好酒的人不适合担任事奉的工作(提前三8;多二3)。人在教会内更不宜醉酒:如果一般来说醉酒真的标志着人对属灵事物漠不关心,并对基督即将再来置若罔闻的态度(罗十三13),那么,人在主餐桌前醉酒就更值得悲哀了,因为这显示当事人的内心不仅对神毫不在乎,更完全罔顾处于同一基督徒团契的其他信徒(林前十一21)。
总而言之,酒不是因为一无用处而遭受责难,而是在罪人的手中会产生使人失去控制的危险,以致连那些自以为坚强的人,最聪明的做法仍是戒酒;这若不是为自己的缘故,也是为了比我们软弱的弟兄的缘故(罗十四21)。假如有人争辩说,除了酒以外,还有很多东西可以被人滥用,我们可以立刻同意这一点;但是,酒常常证明它本身特别充满危险,因此保罗明确地提到它,而与此同时也定下了概括性的原则。对那些愿意正视基督徒责任的人来说,这原则无疑在现代生活的情况下依然适用。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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