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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庙宇

 圣殿,庙宇(TEMPLE)

Ⅰ 历史背景

  庙宇或神龛属人类最早期的建筑,人们是在神明的这种“房屋”里向祂敬拜(有关中石器时代及新石器时代耶利哥的神龛,见 K. M. Kenyon, 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页41、51)。圣经记载或暗示有庙宇存在的经文中,*巴别塔是首次提到的建筑(创十一4)。虽然巴别塔看来是人类建来朝见神的地方,但它却像征了人妄想通天的自信;由于这种骄傲,巴比塔遭毁灭。

  在亚伯拉罕的原居地米所波大米,每个城市都有一座供奉守护神的庙。当地的人视守护神为土地的主人,如果他不保佑那地,那地将没有出产,结果连他庙里的收益也会减少。本地的君王或统治者充任神灵的管家。

  对半游牧的列祖来说,为他们的神建一所特定的神龛并无多大意义。神随自己的意思随时随地向他们显现。在这些情况下,他们有时候会设*坛献祭,或立*柱子作记念(创廿八22)。

  当以色列发展为国家以后,便需要设立一个敬拜的中心,以招聚所有百姓和象征敬拜神的合一。为了满足这需要,以色列人在旷野跋涉漂流时设有*会幕,在士师期间则设有认可的圣所(如:示剑,书八30起,廿四1起;示罗,撒上一3)。

  迦南各族有自己的神庙,通常简称作“大衮庙”,或任何守护神之庙(来:be^t[ da{g{o^n,撒上五5;be^t[ `as%ta{ro^t[,撒上卅一10;参 be^t[ yhwh,出廿三19)。在伯珊、夏琐及其他遗址发现了不同种类的庙宇。

  当大卫巩固了国位并为自己建造了宫殿以后,他若不为耶和华建造圣殿便会惹人反感。王说:“我住在香柏木的宫中,神的约柜反在幔子里”(撒下七2)。然而神却不容许他建造圣殿,因为他的手沾满了仇敌的血;不过他筹集了建殿的材料,积聚了宝物,并选购了殿址(代上廿二8、3;撒下廿四18-25)。所罗门在登基第四年开始正式建殿,七年之后完工(王上六37-38)。

Ⅱ 所罗门的圣殿

a. 殿址

  学者一致认为,所罗门圣殿位于*耶路撒冷“旧城”东面的“哈兰谢里夫”(Haram esh-Sherif,即“尊贵围场”)范围内。至于它在这广阔的围场之内的准确地点则较难肯定。在这大石的最高处(现今建盖了“圣石圆顶寺”(Dome of the Rock),很可能就是昔日圣殿的至圣所,或是殿外的燔祭坛(代下三1)。这石大概是*亚劳拿禾场的一部分,大卫用五十舍客勒银子(撒下廿四24)或六百舍客勒金子(代上廿一25)买下了禾场。

  所罗门圣殿已经无迹可寻,而巴勒斯坦发掘基金(Palestine Exploration Fund)赞助的挖掘工作亦没有什么明确的发现。事实上,当希律在后期兴建圣殿时,平整土地和建造挡土墙的工程很可能已经将早期的建筑全部毁灭了。

b. 描述

  要复制所罗门圣殿,必须依据王上六-七及代下三-四所提供的资料。这些记载尽管已经非常详尽,但并未包含每一项目,也未能使人完全明白,而且文中亦有表面上的矛盾(如:王上六2和16-17)。不过,其他偶尔提及圣殿的经文和以西结圣殿的描述,都可补充这些记载的不足,其中以西结圣殿的描绘更是所罗门圣殿的详尽阐述(结四十-四十三)。根据上述两段经文,圣殿本身呈长方形,两端分别朝东和西。我们有理由假定它就像以西结圣殿那般坐落于高台之上(参:结四十一8)。经文并未提供圣殿四周的尺寸大小,不过根据以西结的规画,圣殿看来有两个院子──内院和外院;这看法获下列经文支持:王上六36,七12;王下廿三12代下四9

  用来献燔祭的铜坛设在内院(王上八22、64,九25),它的长宽都是二十肘,高十肘(代下四1)。在坛和廊子之间是一个铜制的洗濯盆,内中盛水作洗濯礼仪之用(AV作“铸造的海”或“铜制的海”,王上七23-26〔译注:和合本作“铜海”〕)。这大盆直径十肘,安放在四组铜牛之上,每组各朝一个方向。后来,亚哈斯提把坛和盆都搬走了(王下十六17)。

  奉献圣殿时,所罗门站在一个铜“台”上(代下六12-13,来:ki^yyo^r,这字在别处指“洗濯盆”,如:出卅18,等等;这里或许意味一个倒转的盆子)。类似的台亦可在叙利亚、埃及,甚至亚甲的雕刻中发现(见 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3, 1953,页152-4)。

  从内院到*廊子(来:~u^la{m),要行经一段梯级。廊子入口的两侧是两根名为*雅斤和波阿斯的柱子,柱顶经精心装饰。这两根柱子并非结构的一部分,它们的作用也模糊不明。通道的尽头大概有门封闭(参:结四十48)。

  廊子长十肘,宽二十肘(一肘的长度,见*度量衡)。〔马索拉〕圣经〔抄本〕记载它的高度为一百二十肘(代下三4),但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殿的其余高度亦只有三十肘。廊子的西面是一个大房间,日常的礼仪都在该处举行。这“圣所”(AV 作“圣殿”;来:he^k[a{l,这字虽由迦南文衍生出来,但其字源则是苏默文 E!. GAL ──“大屋”)长四十肘,宽二十肘,高三十肘。有柏木造的双重门把廊子与这个房间隔开,每一扇门均有两叶。有关门框为四分之一(来:m#zu^zo^t[ me{~e{t[ r#b[i`i^t[,王上六33;RSV 跟随 LXX 将它翻译为“作四方形”)的说法甚难解释,很可能它是说门宽五肘,相等于间隔墙宽度的四分之一,就像其他圣殿的比例一样。

  靠近天花板的窗檽照亮了圣所(王上六4)。这里有金*香坛、摆放*陈设饼的桌子、五对*灯台,和*献祭的器具。从这里经双重的柏木门可以进到至圣所(来:d#b[i^r,即“最深入之处”;AV 作“神谕”,显然是一个靠不住的翻译)。这两扇门甚少开放,大概只有当祭司履行赎罪日礼仪时才会开放让他进入至圣所。经文记载门框与门楣为五分之一(来:ha{'ayil m#zu^zo^t[ h]@mis%s%i^t[,王上六31),意思大概跟 he^k[a{l 的情况一样,指它们的宽度相等于间隔墙宽度的五分之一,即四肘。

  至圣所是一个二十肘的正立方体。虽然有人认为它的地台高于 he^k[a{l,但经文却没有任何暗示。至圣所内有两个十肘高的木像并排而立,它们两翅伸张,一端在*约柜之上的中间处相接,另一端则分别挨着南、北两道墙(王上六23-38;*基路伯)。在这个最神圣的地方,神的临在藉着云彰显出来(王上八10-11)。

  圣殿的每个房间都用香柏木嵌镶,而地上则铺以柏木板(或松木板,来:b#ro^s%;*树木)。墙与门都刻上了花朵、棕榈树和基路伯,并按照古代庙宇的惯例,贴上精金(这样的装饰可从出土的铭刻中得到证实)。殿内看不见有石工的痕迹。

  至圣所和圣所的外墙建有两个一肘宽的壁阶,用来支撑三层小房间的托梁。这样,地面的房间宽五肘,第二层宽六肘,最高的一层宽七肘。南门通向一条螺旋形的楼梯,可达上层。毫无疑问,这些房间收藏了种种备用品和祭司的礼服,很可能也为轮值的祭司提供住处,并收藏了敬拜者奉献的金钱和物品。

  对于圣殿就在王宫附近,有人推论圣殿是“王室教堂”。尽管我们承认这关系(连接两拣建筑物的通道突出了这点,王下十六18),我们也不要忘记,耶和华的总督住近神的殿是合宜的;圣殿的门不仅是为王而开的。

  所罗门雇用一个推罗人来负责建殿工程,又起用腓尼基的工匠(王上五10、18,七13-14)。因此,我们在现存的腓尼基或迦南的手工制品中找到与圣殿相似的设计,实在不足为奇。在俄隆提斯(Orontes)的泰纳废丘(Tell Tainat)出土,来自主前第九世纪的小神龛,即跟所罗门圣殿有非常相似的平面图。这神龛同样有三个房间、内殿的祭坛和廊子里的两根柱子,不过这两根柱子是用来支撑房顶的(是项详尽报告,见 R. C. Haines, Excavations in the Plain of Antioch, 2, 1971)。在夏琐出土的一所青铜器时代后期的神龛,亦分为三部分,在石层之间亦穿插木条(Y. Yadin, Hazor, 1972,页89-91;参:王上五18,六36)。在整个古代东方出土的许多象牙雕板(来自宫殿的墙壁或陈设品),均属腓尼基人的作品,主题往往取材于埃及。最常见的有花卉、棕榈树和带翼的狮身人面像,这些雕刻无疑跟圣殿的雕刻相似,并且正如圣殿的镶板一样,都贴上精金和镶有彩色的宝石。

c. 后期的历史

  古代的庙宇一般都充当国库,按当权者的势力,或须搜刮一空以作贡物,或可用战利品充塞和装饰它们。倘若为了某些原因,统治者不留意庙宇的情况,它很快便会因缺少收入而疏于修葺(参:王下十二4-15)。所罗门的圣殿并无例外。他收集在圣殿中的宝物,在他儿子罗波安执政期间被埃及王示撒抢夺一空(王上十四26)。后来的君王,甚至包括曾装饰圣殿的希西家(王下十八15-16),都用那些宝物去换取盟友(亚撒,王上十五18),或纳贡以收买侵略者(亚哈斯,王下十六8)。拜偶像的君王将迦南神龛的装置安放在圣殿之内,包括异教神祇的象征物(王下廿一4,廿三1-12);而当亚哈斯臣服于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时,也以外邦的坛取代洗濯盆(王下十六10-17)。到约西亚作王期间(主前约640),即圣殿建成后三个世纪,圣殿需要作大规模的修葺,这项工程的经费要从敬拜者的奉献中筹措(王下廿二4)。主前587年,圣殿遭尼布甲尼撒掠夺和洗劫(王下廿五9、13-17)。不过就算圣殿被毁后,仍有人到那里献祭(耶四十一5)。

Ⅲ 以西结的圣殿

  以西结的新圣殿异象(结四十-四十三,主前约571),使悲痛的被掳者(诗一三七)大受激动。虽然这圣殿从未建成,但圣经对它的着墨比对所罗门圣殿的描述更见详尽。除了面积大小有别外(廊子宽二十肘,长十二肘;圣所宽二十肘,长四十肘;至圣所每边长二十肘),殿的本身与所罗门圣殿大致相同。殿壁也嵌上木板,并雕刻了棕榈和基路伯。圣殿坐落于高台上,可循十级台阶登上,台阶两侧是铜柱。有三排房间包围着至圣所和圣所。异象还描述了圣殿四周的地方,这是对第一圣殿〔所罗门圣殿〕的记载所没有的。圣殿周围有墙,围着五百平方肘的地方,墙的东面、南面和北面各有一个入口。与这三个入口相对的是另外三扇引到内院的门,那里有祭坛立于殿前。所有的入口都严密守卫,除了以色列人外一概禁止进入。院中有多个房屋,用来贮藏物品和供祭司使用。

Ⅳ 第二圣殿
  这殿矗立了差不多五百年,年日要比第一圣殿或希律的圣殿为长。不过有关它的资料,我们只能从不经意提到它之处略知一二。被掳的〔犹大〕人归回故土时(主前约537),带同从前尼布甲尼撒所夺去的圣殿器皿,和古列王授权重建圣殿的诏令。显然地,他们回去后便开始清理颓垣败瓦,重建祭坛和立下殿的根基(拉一,三2-3、8-10)。现今位于圣殿山围场西面、与希律的石工相连的一堵墙壁,可能就是这根基的一部分。围墙建成后,其长度和高度均有六十肘,然而单看根基已经知道这殿比不上所罗门的圣殿(拉三12)。在殿的四周是储物的地方和祭司的房子,尼希米从这里撵走亚扪人多比雅(尼十三4-9)。马加比壹书一21,四49-51提供了有关殿中陈设品的资料。约柜在被掳的候丢失了,从此没有踪影,也没有新的约柜取代它。所罗门的十个灯台换上了一根七干烛台,陈设饼的桌子和香坛一同放在圣所里。这些物品后来被安提阿古四世伊皮法尼(Antiochus IV Epiphanes)掠去(主前约175-163),他在主前167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在圣殿祭坛上设立了“那造成荒凉的亵渎之物”(一个拜偶像的祭坛或像)(马加比壹书一54)。到主前164年,胜利的*马加比人洁净圣殿,将被玷污之物清除,换上新的装置(马加比壹书四36-59),他们更将围墙改建为碉堡,这个堡垒坚固的程度,足以抵御庞培的围攻达三个月之久(主前63)。

Ⅴ 希律的圣殿

  希律在主前19年始建圣殿,主要是为了笼络犹太人归顺这位以土买王,而非为荣耀神。他很小心地施工,避免亵渎圣地,甚至训练了一千名祭司作建殿的石匠。虽然主要的结构在十年之内已经完成(主前约9),但整个工程一直要延至主后64年才告竣。

  工匠平整出一片南北长四百五十公尺、东西长三百公尺的土地,作为殿的基地和聚集的场所。在某些地方,工匠须把石面削平,不过大部分地方须以碎石填高,整片土地由一堵巨石围墙围起来(石块通常约一公尺高,五公尺长;参:可十三1)。在东南边的角落,是俯瞰汲沦深谷的内院,它建于石面四十五公尺之上。也许在这角落之上的护墙就是殿顶翅(太四5)。护墙至今仍有一部分矗立原处。北墙有一个入口(特迪门 [Tadi Gate]),看来从未有人使用过;东墙也有一个入口(在现今的金门 [Golden Gate] 之下)。南面的两扇希律门遗迹,今天仍可见于亚萨清真寺(Mosque of el-Aqsa)下。从这里往上走,有斜坡引到院子的一层。在西面有四道朝着城的门,由横过推诺翩谷(Tyropoeon valley)的高架桥通往(*耶路撒冷)。在西北角,安东尼亚碉堡高耸于周围建筑物之上,那里是巡抚驻守在耶路撒冷时的住处,那里的驻军也可以随时平定任何发生于圣殿的动乱(参:路十三1;徒廿一31-35)。大祭司的袍子亦贮藏在那里,作为顺服〔罗马〕的象征。

  在围墙内有门廊围绕着圣殿的外院。按约瑟夫的描述(Josephus, Ant. 15. 410-6),南面的廊子有四排柱子,称为“王室廊子”,其余几面的廊子各有两排柱子。所罗门廊子在东边(约十23;徒三11,五12)。文士在这些柱廊间教导学生和辩论(参:路二46,十九47;可十一27);商人和兑换银钱之人亦在这里摆放摊子做买卖(约二14-16;路十九45-46)。内围的地方略高于外邦人的院子,并围以拦杆。以希腊文和拉丁文写成的通告警告说:冒险闯入的外邦人,一切死伤皆与人无尤。两块这种铭刻已出土。南北两面共有四个出入口;东面则有一个,这出入口有哥林多式的铜门,可能是徒三2提到的美门。

  内围的第一个院子(妇女院)设有为圣殿奉献的银库(可十二41-44)。男人可进入比妇女院稍高的以色列院,在住棚节时更可进到最里面的(祭司的)院子绕*坛行走。这坛用未经斧凿的石造成,距廊子廿二肘远(参:太廿三35)。殿堂的设计乃依据所罗门圣殿的样式。廊子宽一百肘,高一百肘。从院子进入廊子的入口处宽二十肘,高四十肘,从廊子进入圣所的门口则只有这门一半大小。圣所长四十肘,宽二十肘,中间有幔子将它与至圣所分隔(幔子,太廿七51;可十五38;参:代下三14)。至圣所面积二十平方肘,高度与圣所一样是四十肘。圣所和至圣所之上有一间空房子,高度与廊子平,即一百肘,因而形成一个平顶。在殿堂之外有三层房间环绕南、北、西三面,高达四十肘。房顶有金色的尖铁,以防雀鸟在那里栖息。

  这座由米色大石和黄金建成的宏伟建筑物,其落成日期(主后64)仅在罗马军队毁坏圣殿(主后70)之前不久。殿内的金烛台、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和其他物品,都被罗马军凯旋地带到罗马去,正如提多拱门(Arch of Titus)上的雕刻所显示的。有关圣殿的编制,见*祭司和利未人。


Ⅵ 新约中的“圣殿”

  新约中有两个希腊字── hieron 和 naos ──都给翻译为“圣殿”,前者指组成耶路撒冷圣殿的所有建筑物,后者则特别指圣所。解经家注意到,新约作者喜欢用 naos 来表明教会乃神的殿;不过,从太廿七5及约二20对 naos 的用法来看,我们不宜根据这项观察而大做文章。在太廿七5的情况,naos 〔殿〕显然应理解为 hieron,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何犹大可以进入只容许祭司到达的地方;而在约二20,犹太人谓 naos 〔殿〕要四十六年才建成,他们说这话的时候显然也不可能只指到圣所部分。希罗多德(Herodotus 2. 170)和约瑟夫(Josephus,BJ 5. 207-11)亦以 naos 作为 hieron 的同义词。

  有关“殿”的字面意义,参:“房屋”(oikos)及“地点”(topos)。有关主在世时耶路撒冷圣殿的描述,见上述V项殿}。至于“殿”的比喻用法,可与“房屋”、“建筑物”(oikodome{)、“帐棚”(ske{ne{)、“居所”(katoike{te{rion;“住处”)等词的比喻用法比较。

a. 福音书中的“圣殿”

  耶稣对耶路撒冷圣殿持两种相反的态度:一方面,祂极尊重它;另一方面,祂又相对地认为它并不重要。例如,祂种圣殿为“神的殿”(太十二4;参:约二16);祂教导说殿里的一切都是圣洁的,因为住在它里面的神已经使之成圣(太廿三17、21);祂对父的殿的热心驱使祂洁净圣殿(约二17);祂又为圣城即将来临的厄运而哀哭(路十九41起)。相反地,耶稣在另一些经文中却赋予圣殿一个相当次要的地位;祂声称自己比圣殿更大(太十二6);圣殿掩饰了以色列属灵的贫乏(可十一12-26及其平行经文);不多久圣殿就会遭毁灭,因有极度的亵渎令它不宜再存在(可十三1-2、14起)。另见可十四57-58,十五29-30及其平行经文。然而,这些相异的态度并非毫无原因的。

  耶稣在传道之初,以犹太人为对象,并呼召全以色列悔改。尽管反对的声音日益上涨,祂仍向耶路撒冷发出呼吁(可十一1起及其平行经文)。祂洁净圣殿,企图改革现存的秩序(可十一15起及其平行经文);然而这个行动却暗示了祂弥赛亚的身份(玛三1起;参:《所罗门诗篇》十七32起;可十一27起),这点引起宗教领袖们更大的敌意,祂最终判定这顽梗不化、不愿改变的犹太教不配有神的同在(可十二1-12)。因此,耶稣虽然最初尊崇圣殿,但最终却宣告祂的被拒与受死会引致圣殿的沦亡。当耶稣受审时,证人声称耶稣曾教训人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参十五29),这个指控正好成了我们的主向犹太人呼吁的最佳结语。马可表示这个说法的来源不是耶稣本人,而是作假见证者;至于见证的虚假之处,学者只能猜测。不过,最明智的解释大概是:犹太人不择手段地将耶稣的两番话合并在一起。耶稣曾预言耶路撒冷圣殿被毁(可十三2及其平行经文),另外声称人子将被杀害,并在第三日复活(可八31,九31,十34及其平行经文)。换句话说,见证的虚假在于他们扭曲了耶稣的教导。马可没有费神更正这项扭曲,原因之一可能是,见证人的想法虽然不对,但在深一层的意义上说,这项控罪是真的。耶稣的死确实废弃了耶路撒冷的圣殿,而祂的复活则建立了另一所圣殿,这所新的圣殿就是弥赛亚耶稣在末世时代的会众(太十八20;参:约十四23)。正因如此,路加和约翰并没有提到这假见证,因为当他们撰写福音书的时候,这项指控已不再显得没有根据了。

b. 使徒行传中的“圣殿”

  然而,耶稣工作的全部含义要过一段时间才显明出来,因此在使徒行传中,我们发现门徒继续在耶路撒冷的圣殿敬拜(徒二46,三1起,五12、20-21、42;参:路廿四52-53)。看来以司提反为代表的一批希腊化犹太信徒最先发现,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意味着废弃耶路撒冷圣殿所象征的秩序(徒六11起)。因此,司提反的中诉变成对圣殿的攻击──更正确地说,是攻击由圣殿所引发的某种心态(徒七)。有些解经家认为,司提反在谴斥圣殿的同时,也暗示了非人手所造的新圣殿;不过这说法合理与否,我们并不能确定。徒十五13-18所提供的证据则较确实:摩九11的“大卫的帐幕”固然是指王朝或国度,可是昆兰立约团体(Covenanters of Qumran)的末世论却引用此旧约经文支持他们有关灵宫的新颖观念(CDC 3. 9),这样我们便有理由认为,徒十五13-18申明了教会乃神的新圣殿这教义,这也是经常出现于新约书信中的说法。

c. 书信中的“圣殿”

  教会体现了旧约论弥赛亚圣殿的预言和两约间末世论的期盼──这教义尤见于保罗书信。见:林前三16-17,六19;林后六16-七1;弗二19-22。林后六16及其后经文特别强烈地诉诸先知的预言,这里所引用的一组旧约对句(利廿六12;结卅七27),在有关弥赛亚圣殿的犹太末世论中早已引用(《禧年书》一17)。林前后所表达的圣殿意象的另一特色,在于它包含劝告和警戒方面的应用。由于信徒就是人所长久渴望祈盼的荣耀圣殿的实现,他们应当过圣洁的生活(林后七1;参:林前六18起)。照样地,使徒也嘱咐他们要合而为一:因为只有一位神,祂只会住在一个居所里。教会分裂等于亵渎圣殿,应受像死刑般可怕的惩罚(林前三5-17)。以弗所书采用了圣殿的意象来阐释教义。在作者的脑海中,最主要的思想是教会涵盖各种族的特质。弗二19-22的上下文在字里行间清楚显示,使徒大量援引了旧约的盼望:以色列与列国将一同聚集,来到末世时代耶路撒冷的圣殿。例如第13和第17节中所用的“远”、“近”二字(参:赛五十七19;但九7),是拉比用来形容外邦人和犹太人的术语(Numbers Rabbah 八4);同样地,第14和第17节提及的“和睦”/“和平”,也是指末世时代的太平,就是当以色列人与万民同归于锡安一神信仰时那种升平的景象(赛二2起;弥四1起;《以诺书》九十29起)。保罗无疑认为,他外邦宣教工作的成果体现了犹太信仰中显得最宏大和最丰富的那些方面。他给人类重归于一这个远古的盼望赋予属灵意义,并且描绘犹太人和外邦人为一楝建筑物的两堵墙,他们立于基督──房角的头块石头──上面,彼此连结(弗二19-22)。经文所说建筑物渐渐“增长”(auxein)〔译注:见“新”译〕成为“圣殿”一句,引出了一个不同的意象──身体,显示了这两个意像在某程度上的融合。“圣经”和“身体”在用于教会时大致上是指同一回事。留意弗四12、16中这两种观念的并列。

  经常有学者表示,类似保罗在林前后所用的比喻,也可见于斐罗(Philo)和斯多亚派(Stoics)的作品中(他们称个人为“殿”)。然而这做法颇不合理。虽然保罗写林前六19-20时确实想到个人,但只不过是将个人视为构成神殿的群体中的一员。斐罗和希腊-罗马的人文主义者为强调人观,将“殿”作灵意化的解释;而保罗则专注于教会观和末世观,对人观兴趣不大。倘若真的要比较,较合理的做法是与昆兰立约团体的作品对照(CDC 5. 6; 8. 4-10; 9. 5-6)。

  关于保罗书信中的“殿”,可参彼前二4-10中的“宫”,后者表明新约屡次指出基督徒生命中那种祭司和献祭的特质,乃源自教会是神的圣所的观念。另见:来三1-6中的“房屋”。

d. 希伯来书和启示录中的“圣殿”

  早期基督徒采纳了天上的圣殿的观念,这观念是闪族文化常见的,并且它一直支持着犹太人对圣殿的盼望,尽管两约期间的危急局势使耶路撒冷圣殿看来永不会成为世界的中心。约一51,十四2-3;加四21起;大概还包括腓三20,都隐约暗示出这观念。在林后五1-5这段出名难解的经文中,作者提到“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一句,很可能亦与这观念有关。然而,这观念是在希伯来书和启示录发挥得最淋漓尽致。

  根据希伯来书的作者,天上的圣所是样式(typos),即原来的实体(参:出廿五8-9),犹太人地上所使用的会幕却只是“形状和影儿”(来八5)。所以,天上的圣所才是真圣所(来九24),它属于新约的子民(来六19-20)。此外,耶稣基督是天上圣所的大祭司这一事实,意味着我们虽身在地上,但已参与了天上圣所的敬拜(十19起,十二22起)。这是什么样的圣殿?当作者说到天上的圣所已被洁净(即为我们预备妥当)时,他提供了一点线索(参:民七1)。天上的圣殿就是众长子的集会(来十二23),也就是得胜的教会(*会幕)。

  启示录中的天上圣殿是作者对事物予以属灵解释的伟大企画的一部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天上的锡安山(十四1,廿一10),和新耶路撒冷(三12,廿一2起)。事实上,拔摩岛的先知〔约翰〕看见两座圣殿,一座在天上,一座在地上。十一1及其后经文显然指后者。按作者的描述,受敌困扰的作战教会以耶路撒冷圣殿的姿态出现,或更准确点说,是以耶路撒冷圣殿内圣所的形像出现;因为殿外的院子(即那些游离于教会边缘的不冷不热分子)并没有被量度。这意像在某程度上采自亚二5,而其含义看来与七1-8中所载十四万四千人受印记相仿。那些被量度的人,或称被数算的人,就是神所保护的选民。

  作者对他在异象中看到的天上圣殿,同样赋予属灵的意义。在锡安山的山巅,他并非看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而是看到一大群被买赎的人(十四1,参十三6)。约翰在三12说:“得胜的,我〔耶稣基督〕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由此暗示了约翰希望读者明白,那群殉道者已经取代了圣殿。因此,每当一个信徒为他的信仰殉道时,天上的圣殿就会好像地上的圣殿一样“增长”(见上述有关弗二21-22的讨论)。最后,当神所命定的选民人数添满后,这座建筑物便建成(六11)。神就是从这座活人之殿向不肯悔改的国家施行审判(十一19,十四15起,十五5-十六1),正如祂曾从耶路撒冷圣殿判定列国的命运一样(赛六十六6;弥一2;哈二10)。

  新耶路撒冷里没有圣殿(廿一22)。这种观念出现于启示录这本紧紧跟随传统意象和课题的书卷,确是异乎寻常。有人认为约翰说他“未见城内有殿”一语,意思是指整座城就是殿;注意城的形状是四方的(廿一16),正如所罗门圣殿的至圣所一样(王上六20)。然而这并不是约翰的意思。他清楚表明神和羔羊就是殿,他最可能的意思是,神和祂的儿子取代了圣殿的位置。这个堂皇的结局看来正是作者为他的读者步步铺排而至的。首先,他戏剧性地宣告天上的殿开了,人可以看到内中的情况(十一19)。稍后,他又暗示神的居所就是神自己(廿一3;留意 ske{ne{ 和 ske{no{sei 两个双关语)。最后,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全能的神和羔羊就是圣殿。神与人之间的障碍一一挪去,直至神和祂的子民之间没有阻隔:“他的仆人……要见他的面”(廿二3-4;参:赛廿五6起):这是所有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所享有的荣耀特权。

  以色列人与列国将一同聚集在末世时代的圣殿这个古老主题,在启示录作者与保罗的笔下显然有不同应用,尽管互相补足。如上所说,保罗将它应用于地上教会;约翰则将它投射到天上和来世。这分别展示了〔新约作者对〕圣殿意象的灵活运用。

参考资料《新圣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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